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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局关于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常见问题解答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以下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不再以纸质形式送达。用户应及时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2.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实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是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迈出了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的重要一步。一直以来,商标文件主要以邮寄和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实践中,邮寄送达出现的延迟、丢失等情况对商标文件送达率和商标审查进度产生一定影响。而电子送达具有便捷、高效、灵活等特点,克服了传统送达方式的局限性,大幅提高商标文件送达率,减少商标文件往来时间,满足了当事人缩短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需求。

  3.哪些商标文件适用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分批推行电子送达,第一批适合电子送达67种商标文件。纸质形式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仍采取纸质形式送达。

  4.怎样申请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并与我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相关约定,我局将对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5.如何确定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

  6.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我局在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同时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提示用户。用户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自行修改用户信息。我局将在用户填写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进行校验。

  非工作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7.商标电子文书下载是否有限制?

  在“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文书批量下载”功能中,每个发文文书可下载5次。如提示“下载失败”,请等待10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时段再次尝试下载;如已超过下载次数限制,可拨打010-63218500转接网上申请技术咨询,请求重置下载次数。

  8.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陆系统查看电子发文?

  已持有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请按照以下操作获取软证书:

  ⑴ 在未安装硬证书驱动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⑵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右下侧找到“数字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⑶ 在“软证书补发”中进行信息填写;

  ⑷ 用户名、申请人名称、邮箱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⑸ “软证书补发”提交后,证书下载链接将发至邮箱;

  ⑹ 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登录;

  ⑺ 软证书默认PIN为12345678,修改PIN码后使用。

  注意: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使用一个软证书且目前仅能使用32位IE浏览器。

 

附:关于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中,全面对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全程电子化,努力打造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商标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经过前期测试,定于2018年9月1日正式上线“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所有用户可凭已申请的USB-KEY或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选择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

  二、对于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部分种类商标文件(见附件),我局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并同步发送短信和邮件提示,用户可自行下载打印,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随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功能不断完善,我局将逐步增加商标电子发文种类。

  三、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电子送达的商标文件种类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8年8月24日

  • 附件下载
  • 适用电子送达的商标文件种类.doc
  • 附件:

    适用电子送达的商标文件种类(2018年9月版)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2.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4.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6.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7.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8.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核准通知书

    9.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10.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11.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核准通知书

    12.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核准通知书

    13.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

    14.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15.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通知书(核准通知书)

    16.变更商标申请人名义/地址核准通知书

    17.商标变更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18.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

    19.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不予受理通知书

    20.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通知书(核准通知书)

    21.商标注销/删减商品申请受理通知书

    22.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23.删减商品服务视为放弃通知书

    24.商标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25.商标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通知书

    26.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不予受理通知书

    27.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

    28.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通知书(核准通知书)

    29.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30.撤回商标续展不予受理通知书

    31.撤回商标续展申请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

    32.撤回商标续展申请通知书(核准通知书)

    33.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34.商标转让/移转申请视为放弃通知书

    35.商标转让/移转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6.商标转让/移转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37.撤回商标转让/移转申请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

    38.撤回商标转让/移转申请通知书(核准通知书)

    39.撤回转让不予受理通知书

    40.商标注销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1.商标注销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42.商标注销申请视为放弃通知书

    43.核准注销通知书

    44.撤回商标注销申请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

    45.撤回商标注销申请通知书(核准通知书)

    46.撤回商标注销不予受理通知书

    47.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

    48.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不予受理通知书

    49.商标使用许可不予备案通知书

    50.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受理通知书

    5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不予受理通知书

    52.商标使用许可变更名义不予备案通知书

    53.商标使用许可变更名义备案通知书

    5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不予终止通知书

    5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提前终止不予受理通知书

    56.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通知书

    57.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核准通知书

    58.撤回商标使用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59.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60.提供优先权证明不予核准通知书

    6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62.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63.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64.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65.商标驳回通知书

    66.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67.商标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

 


点击次数:7070  发布日期:2018-09-0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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