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知识产权资讯  >>  专利资讯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7月20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7月20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强专利导航管理,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内专利导航的职责分工、项目实施、支撑体系、成果运用、监督管理等内容,为有效指导和规范地方专利导航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转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参考借鉴,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导航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管理力度,充分运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好各类专利导航服务载体作用,不断提升专利导航服务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效能。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点击次数:1076  发布日期:2023-08-22  【打印此页】  【关闭
龙兴华宝知识产权 
律师解难
商标保护
版权保护
专利保护
驰名商标
地理标志
中华老字号
反不正当竞争
海关登记
在线支付在线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