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知识产权资讯  >>  商标资讯  >>  关于商标评审材料邮寄、制作的提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关于商标评审材料邮寄、制作的提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关于商标评审材料邮寄、制作的提示



为保证商标评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对相关问题提示如下:

一、关于评审材料邮寄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邮寄商标评审材料时:

1.商标评审材料应与其他商标业务(如注册、异议、撤三等)材料以不同信封分装。

2. 评审材料一案使用一个信封邮寄;若同一信封包含多个评审案件材料时,应分别装订

3. 邮寄收件人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评审业务);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邮政编码为:100055

二、关于评审材料制作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提交商标评审材料:

1.新申请第一页为首页书式。                   

2.补充材料第一页为材料目录书式,在右上角明显位置标记“补充材料”字样,并一次性提交。

3.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提交的各类回文(包括答辩、证据交换、补正、证据再交换、审查意见书、补充答辩、主体资格承继告知书等回文),第一页为相应通知书;

4.各类评审书式请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申请书式”栏目下载。



点击次数:1430  发布日期:2022-11-05  【打印此页】  【关闭
龙兴华宝知识产权 
律师解难
商标保护
版权保护
专利保护
驰名商标
地理标志
中华老字号
反不正当竞争
海关登记
在线支付在线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