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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板和约》(《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同盟条约》)(签订于公元前1258年)




注:《银板和约》[或翻译为《银版条约》(Silver Treaty),通常还被称为《永恒条约》(Eternal Treaty)或《埃及赫梯条约》(EgyptianHittite Treaty)]签订于公元前1258亦称《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同盟条约》。是古代近东强国赫梯 (位于今土耳其境内) 和埃及旨在缓和两国之间敌对状态而签订的和平友好同盟条约堪称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和约。为了体现两国对条约的尊重该条约被刻写在两块银板之上银板条约由此得名。

《银板和约》条款特点与历史意义 1双向对等性 所有义务均以对称形式规定(如双向引渡、互助),体现古代罕见的国际平等原则。 2人道主义细节 明确禁止处决逃亡者、保护其家庭财产,超越时代局限。 3现代国际法雏形  涵盖领土、军事同盟、引渡、神权制裁等要素,被公认为最早成文国际条约。  

《银板和约》包括一个序言、9个条款以及一些说明性文件,主要的条款为:1、双方同意缔结永久性和平。2、双方互不侵犯。3、赫梯国王必须先执行此前订立的条约的义务。4、拉美西斯二世执行现行条约的义务。5、相互进行军事互助。6、赫梯国家不接受埃及逃亡者的义务。7、埃及不接受赫梯国家逃亡者的义务。8、神对于违约者的惩处和守信者的奖赏。9、逃亡者的引渡细则。

《银板和约》现存译文为现代学者综合复原版本整理如下:

A

《银板和约》

(《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同盟条约》)

序言

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在诸神见证下宣誓:两国终结敌对,缔结永恒和平与兄弟之谊。

[永久和平]

双方承诺永不再战,永保美好和平与兄弟关系。

[军事互助]

若第三国入侵赫梯或埃及,另一国需出兵援助,包括提供战车与士兵。

[互不侵犯]

两国互不侵犯领土,互不扶持对方叛乱者。

[引渡逃亡者]

不得接纳对方逃亡者(含平民、贵族或罪犯),并须引渡其回国。逃亡者不被处死,但需归还财产。

[继承义务]

赫梯国王须履行前王穆瓦塔尔遗留的条约义务,拉美西斯二世亦遵守本约。

[神明见证与惩处]

诸神将惩罚违约者,赐福守约者:赫梯之神将毁灭背弃埃及者,埃及之神将摧毁背叛赫梯者。


B

《银板和约》全文条款

(综合复原版本)

序言

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在诸神见证下宣誓:两国终结敌对,缔结永恒和平与兄弟之谊。

正式条款

1永久和平

   双方承诺永不再战,永远保持美好的和平与兄弟关系。”  

   (双方同意终结敌对状态,建立永久性和平)。

2互不侵犯

   两国互不侵犯领土,互不扶持对方叛乱者。”  

   (禁止军事入侵及支持对方内部叛乱)。

3赫梯履行旧约义务

   赫梯国王须履行前王穆瓦塔尔遗留的条约义务。”  

   (赫梯需遵守其前任国王签订的国际承诺)。

4埃及履行本约义务

   拉美西斯二世遵守本条约的义务。”  

   (埃及需执行当前条约所有条款)。

5军事互助

   若第三国入侵赫梯或埃及,另一国需出兵援助,包括提供战车与士兵。”  

   (共同防御外部威胁,承担军事支援责任)。

6引渡逃亡者(双向义务)

   赫梯义务:不接纳埃及逃亡者(含平民、贵族、罪犯),并引渡回埃及。  

   埃及义务:不接纳赫梯逃亡者,并引渡回赫梯。  

   逃亡者不被处死,但需归还财产;不得毁坏其房屋或惩处其家人。

7神明见证与惩处

   赫梯千神与埃及千神必灭背誓者:违约者将遭灭国绝嗣之罚,守约者获繁荣庇佑。”  

   (以神罚机制约束履约,体现宗教制裁力)。

8边界划分

   双方边界划在迦南境内,埃及退出叙利亚地区。”  

   (埃及做出领土让步,承认赫梯在叙利亚的主导权)。

9继承与联姻巩固同盟

   哈图西里三世将女儿嫁予拉美西斯二世,通过政治联姻强化同盟关系。”  

   (约公元前1246年实施,确保条约长期效力)。

 

【注:正式文本以官方网站或有关单位备案文本为准。】



点击次数:31  发布日期:2025-06-0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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